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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光雾山镇:选派干部担任非公经济组织指导员
http://www.sctyzx.gov.cn/  (2018-06-22 15:01:5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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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非公经济组织工作整体水平,光雾山镇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服务功能,通过派驻党建指导员的方式,选派3名干部担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实现党建指导员全覆盖,助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选派标准,配备精干力量。按照“因人制宜,因企选派”的原则,从全镇机关事业单位中择优遴选“党性觉悟高、政策理论精、协调能力强”的党员干部,派驻到非公企业、社会组织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确保党建指导员队伍综合素质高、能力强。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定期举办集中培训,集中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企业党建工作、党员教育管理、“两学一做”等方面的知识,使党建工作指导员掌握有关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党建工作指导员履行职责和开展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明确党建指导员的工作职责。

三是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建立党建指导员定期到岗制度,每月驻企(社会组织)开展工作不少于7天,按时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党员大会,到会指导党支部换届选举、脱贫攻坚帮扶、党代表选举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开展等重点工作,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是完善考核机制,落实奖惩举措。对工作积极,成绩较好,群众反映较好的党建工作指导员予以表扬、奖励,评先评优优先考虑;对工作态度不端正,履行职责不力的,予以批评教育;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的,经批评教育没有明显改变的,终止选派,年度不得评先评优;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给企业、社会组织造成损失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严肃批评教育,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南江县委统战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