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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http://www.sctyzx.gov.cn/  (2013-09-23 19:1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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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共成都市委下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3〕12号)。《实施意见》主要遵循了全面贯彻和重在实施、政策衔接和配套完善、继承坚持和适度推进、积极借鉴和体现特色、回应呼声和合理采纳的原则,全文分为总体要求、发现储备、教育培养、选拔任用、加强管理、联谊交友、加强领导7个部分,共19条。《实施意见》体现了成都特点,在多项政策措施上有较大突破。
      一是明确了把综合评价作为党外代表人士推荐使用的必经环节。《实施意见》指出,要建立科学实用的指标体系,分类开展综合评价工作。运用单位推荐、民主评议、群众测评、专家评鉴、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素质、专业成就、群众基础、合作共事等进行综合评价,对政治素质不符合要求的党外人士不得推荐使用。
      二是明确了把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市和区(市)县要统筹建立党外后备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明确了要加强党外干部实践锻炼。将党外干部纳入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交流总体安排,注意选派党外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挂职锻炼或任职。参加全市挂职锻炼的干部中,由统战部门统筹推荐的党外干部比例不低于20%。
      四是提高党外干部实职安排比例。《实施意见》规定三分之一以上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四分之一以上的区(市)县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备党外干部。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工作部门5年内至少要有2名党外干部担任正职。
      五是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把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注意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完善政策措施;纳入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加强统筹谋划;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考核内容,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常年专项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