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津县不断完善非公企业法律服务,建立完善了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机制,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非公经济“两个健康”保驾护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工商联主席、县检察院检察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时掌握和研究县域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情况和存在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制定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二是建全工作机制。建立由县委统战部、县检察院和县工商联,联合组成的三方联动机制,完善联席会议、日常联络、信息交流反馈等制度,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县工商联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检察室)”,开通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维权直通车,切实增强了服务民营企业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三是加强法律宣传。广泛宣传平等保护的理念,坚持非公有制经济企业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主动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司法需求,为企业家和从业人员创新创业提供法律保障,增强其发展预期和信心。
四是充分履行职能。运用综合宣传、教育、预防、监督、保护、打击等措施,依法保障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重点包括依法查办职务犯罪、依法打击涉企刑事犯罪,依法打击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等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经济犯罪,强化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加强对涉企犯罪现象研究等8个方面。(新津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