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汉县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民族宗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编办、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关于加强市县两级民族宗教工作力量的通知》精神,在加快县委统战部与县民宗局合署办公步伐的基础上,宣汉县委编办于5月9日印发《关于成立县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的通知》,正式成立宣汉县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隶属于宣汉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调剂核定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其主要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处理民族宗教领域问题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宣汉县委统战部王春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