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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通江县六举措支持中小企业复工战 “疫”
http://www.sctyzx.gov.cn/  (2020-03-09 21:41:06)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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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尽最大努力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冲击。通江县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二十条措施》,内容涵盖支持企业贷款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财政资金奖补、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减免企业税费、减轻企业负担等六部分、20条具体政策。措施自2月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县应对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撤销。

一、支持企业贷款融资。疫情防控期间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支持而造成贷款损失的,按照最高不超过损失10%给予补偿;县农担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按担保费用总额的20%给予补贴;金融机构不得抽贷、断贷、压贷、罚息。

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疫情防控期间,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医用物资和生活物资重点企业展期、续贷或新增贷款利率在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至50个基点;普惠型小微企业新增、展期或续贷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00个基点;其他中小企业新增、展期或续贷参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相关政策执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鼓励银行机构实施优惠利率,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支持;对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一季度实施贴息。

三、加大财政资金奖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不低于18%且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规上生产性工业企业,一季度纳税居全县前5位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5-10万元资金支持。

四、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对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暂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经认定的困难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6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标准返还社会保险费。

五、减免企业税费。对因疫情影响纳税困难企业,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疫情期间生产的产品给予增值税、所得税减免;对因疫情影响报税困难的企业给予延期申报。

六、减轻企业负担。对承租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部分租金,鼓励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控物资生产的企业给予电费、气费和物流费用补贴。

(通江县委统战部 罗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