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制发了《“和谐寺观教堂”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标志着该市“和谐寺观教堂”示范创建活动正式启动。
“和谐寺观教堂”示范创建活动从2014年11月开始,到2017年12月结束。创建范围为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设立和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示范创建活动按照“统一部署、广泛开展;长期创建、分期考评;步步为营、整体推进;逐一达标、务求实效”的总体工作思路,以“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社会”为标准,分组织动员、场所自查、整改完善、总结评估、检查验收、推荐评比六个阶段,争取在3年内,使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达到或基本达到创建标准。其中示范创建合格率力争一年达到50%,二年达到80%、三年达到100%。
为确保示范创建活动的健康开展,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成立广安市“和谐寺观教堂”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文杰任组长,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民宗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宗局综合科科长陈武兼任。(蒲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