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委高度重视基层统战工作,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全县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均配备了专职统战委员,并明确为副科级领导职务。统战委员的工作职责是:主管本乡镇、街道民主党派成员工作、无党派人士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对台工作、港澳工作、侨务工作,负责乡镇基层商会工作。深入开展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统战理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贯彻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民族、宗教、侨务、对台等政策法规等。
(雅安市委统战部、芦山县委统战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