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半月一汇报。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每半月向党(工)委汇报一次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二是每月一例会。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每月召开一次统战(宗教)工作例会,了解工作情况,研究安排阶段工作。每月28日前向县委统战(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当月工作情况(报表见附件)。
三是季度一研判。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季度研究一次统战(宗教)工作,分析工作态势、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四是半年一总结。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乔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