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平昌县召开第一季度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会议。在工作人员的全程监督下,由现场100名测评代表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打分系统,对128家政府部门、单位和服务营商环境表现通过现场测评、现场打分、现场监督进行测评。
此次测评围绕法治环境、诚信环境等共性指标和政策环境、政务环境等个性指标打分,综合过程评价得分汇总生成最终得分,再根据得分高低,分别在公共服务类、中央省市驻平单位类、司法与行政机关类、乡镇(街道)类4个类别中分别按“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进行排名。
据悉,在疫情期间,开展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是扩大高水平开放的现实需要,是落实中央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平昌发展的路径选择。建立政务服务“好评差”制度,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这一创新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致和决心,必须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推行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评价制度,就是要通过民主监督的方式,让营商环境成为平昌后发赶超、振兴发展新优势。
(平昌县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