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区文明城市创建,加强佛道教商业化问题治理,南溪区扎实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文明敬香活动。
一是统一思想。召开宗教活动场所文明敬香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文明敬香相关要求,引导各场所响应文明敬香的倡议,自觉抵制商业化,更新自养观念、创新自养模式、提高自养能力,积极主动推进文明敬香活动。并要求各场所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香烛管理人、明确可燃香蜡标准、明确定点燃香点。
二是部门联动。区民宗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等8个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文明敬香的通告》,严格执推动3个佛教场所建立购销售卖和价格报备制度,现各镇(街道)、各宗教活动场所均张贴通告,各场所严格贯彻落实通告内容。春节、观音庙会等重大节日,联合各部门、镇(街道)对佛教场所开展烧高香大蜡检查,做到文明敬香。
三是督促检查。开展专项治理,协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依法查处寺庙周边售卖高香、影响生态环境、生产安全事故、销售劣质香烛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宗教场所严格落实免费领三支香、实行定点燃香等规定;严厉打击强拉游客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违法行为,严禁烧高香,严禁炒作售卖“头香”、“头钟”等行为。
(南溪区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