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三个机制”,确保工作开展有力有序。一是建立“法律进寺观教堂”活动领导机制,成立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长为组长,县民宗局长为副组长,司法、公安、消防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法律进寺观教堂”活动统筹安排部署工作。二是建立宣传宣讲机制,从统战、政法、民宗、司法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法律进寺观教堂”宣传队伍,年初由各部门根据职责内容确定宣传宣讲内容,每季度由县委统战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到宗教活动场所至少开展1次法律法规宣讲活动。三是建立培训学习机制,由县委统战部牵头,每年举行2次宗教教职人员培训会议,并将《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必学内容。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强化自学,在每个宗教活动场所确定1名法律法规宣传员,负责日常组织本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学习法律法规。
二、抓住“三个重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抓住重点时间节点。将“法律法规进寺观教堂”活动开展时间与“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家禁毒日”以及“观音会”“受难节”宗教传统节日等重点时间节点相结合,确定相符合的活动主题和宣传宣讲内容,确保了活动的实效性。二是抓住宗教涉法重点领域。紧盯宗教领域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宗教活动开展、食品消防安全等重点,组织民宗、环保、消防、市场监督等部门,有针对性的开展《宪法》《宗教事务条例》《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消防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讲,提升法律法规的实用性,提高教职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三是抓住宗教依法治理重点工作。依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管理,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开展宗教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专项行动,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重大风险,依法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三、开展好“三项活动”,确保工作落地落实。一是持续开展“四进”活动,在全县17处宗教场所全覆盖持续开展“升国旗·唱国歌、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场所“四进”活动,举行升旗仪式80余次,发放《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读本500余份。二是扎实开展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坚持中国化、同圆中国梦”教育实践活动,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宗教法律法规等宣传展板12个、宣传栏36幅,向信教群众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宣传单5000余份。三是深入开展“文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督促全县17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完善人员、财务、安全、卫生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所有制度均按规定要求上墙。通过活动开展,有效提升全县宗教界人士法治素养,养成法治思维,自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定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
(平昌县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