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米易县从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总结提炼着手,全力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设高标准示范点。县民创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十二进”示范点建设工作推进会, 19个示范点的牵头单位分管领导及示范点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深入学习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各示范点建设严格按照“八个一”标准建设,对照测评指标,及时查漏补缺,做到各项指标印证材料充足。
强化措施,点面结合,建设代表性示范点。结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县民创办强化措施,在有限的创建资金中给予示范点补助,制定民创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各示范点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具备民族特色的“六个一”活动方案及建设示范点方案,建设具有代表性示范点,积极开展特色明显、喜闻乐见的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总结提炼,不断创新,建设特色示范点。各示范点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突出“十二进”本行业、单位特点,提炼特色亮点,服务各族群众和社会各界,不断深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高群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参与度和知晓率,丰富创建形式,提升创建水平,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围。
(米易县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