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文县坚定不移贯彻执行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工作主题,在2018年成功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基础上,对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要求,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全力谱写兴文苗乡民族团结进步和繁荣发展的新篇章。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县委统一战线和县委民工委领导机构,出台了《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将创建工作列入目标考核和政治巡察内容,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办。深入开展“七进+”创建工作,实现创建工作全覆盖。充分利用县级媒体平台和节庆活动宣传民族政策法规以及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切实提升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是增进民族团结。配齐配强少数民族乡和少数民族聚居村班子队伍。加大少数民族地区扶持力度,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800万元,用于支持少数民族地区设施、产业和文化发展。积极开展民族特色教育,全县挂牌成立15所民族特色学校。注重民族文化发展,成立了苗族文化促进会、苗医药研究所、苗族花山节传习所等机构,积极支持少数民族开展节日庆典活动。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积极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好融入城市(社区)。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成功申报命名省市级示范单位(教育基地)20个,确定命名县级示范单位89个。
三是改善基础条件。成贵高铁、宜叙高速、纳黔连接线全线通车,宜遵铁路加快前期,隆黄铁路有序推进,通用航空机场完成选址评审,“三铁两高”对外立体交通网络基本构建,历史性跨入“高速”“高铁”时代,成功融入宜宾半小时经济圈、成渝黔两小时经济圈。“十三五”期间新建农村公路869公里,11个乡镇主要道路实现黑化,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通“农村巴士”。新坝水库完成枢纽工程建设,芭茅沟水库正式蓄水。新改建220千伏变电站1座、110千伏变电站3座。
四是推动转型发展。科学研判兴文当前态势,确立了“工业强县、产业兴县、文旅富县”发展思路,构建了“3+6”成长型产业体系。页岩气开发支撑作用凸显,兴文成为全国最大页岩气产气县。建成省级经济开发区,累计入园企业96家。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成效明显,获评全国产粮大县。文旅互动发展,累计建成4A级景区4个、3A级景区4个,获评中国天然氧吧、全国康养100强县、首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经济发展取得突破,2018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突破百亿元大关;2019年完成130.96亿元,增长9.3%;2020年完成147.56亿元,增长6.0%,增速居全市第一位。
五是改善民生福祉。全力做好“民生答卷”,极大提升了各族群众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五年来,累计支出民生资金104.35亿元,占财政公共预算支出的69%,民生事业大幅改善。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35041元、17104元,年均分别增长8.4%、9.6%。新增城镇就业人数2.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5%以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83%、98%。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稳步推进,创建“三乙”医院2家。新建校舍17.2万平方米,新增学位1.47万个。高考本科上线实现17年持续增长,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通过国家认定。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县。扎实开展城乡基层治理“十个专项行动”,成功列入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县和四川省城乡社区治理首批试点县。
(兴文县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