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雅安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指导组到芦山县验收2021年度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文光金,副部长、民宗局局长李娟陪同。
指导组一行先后到飞仙关镇、飞仙村、湘邻纺织、县文体旅局、芦阳街道火炬社区、县初级中学等创建单位,实地查看各创建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氛围营造及创建工作档案情况,并与创建单位负责人交流,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全面了解创建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了解情况后,指导组充分肯定了我县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就持续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要进一步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引导力度,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创建单位在常规工作开展的同时,要结合单位实际和优势,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加强亮点工作的打造;要不断深化对创建工作的认识,把握创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丰富载体和找准工作切入点,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芦山县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