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枝花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第四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进行命名,全市命名的示范单位共计71个,其中,米易县25个单位被命名,占35.2%,是获命名单位最多的区(县)。其中示范机关3个,乡镇3个,村11个,社区2个,学校2个,景区1个,企业3个。截至目前为止,全县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达53个。
近年来,米易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以积极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抓手,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相结合,不断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涌现出一大批示范典型,发挥了积极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了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米易县将进一步提升示范典型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全面推动创建工作开展,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果,开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米易县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