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民族类资金使用管理,泸州市于2022年3月9-10日对叙永县、古蔺县2018-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绩效以及2021年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推进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由市民宗局副局长杨玉峰带队,派驻纪检组副组长和民族工作科负责同志参加。通过查看项目内业资料、资金管理系统、现场督导等方式对项目资金前期工作、资金拨付、联农带农机制建立、项目决策程序、项目移交及后续管护等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发现需整改问题3个。
检查组对叙永县、古蔺县下一步抓好民族类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强化资金项目投向。要深入研究省、市关于民族类资金使用管理政策要求,认真分析,准确申报,确保项目资金投入产业发展比例符合相关要求;二要强化资金项目绩效。对项目前期工作要充分论证、对项目推进实施要紧扣绩效,确保资金成效最大惠及民生;三要强化资金项目监管。严格对标省、市工作要求,对民族类资金使用管理落实层层监管责任,确保项目资料完善、项目进度及时、项目实施合规。
(涂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