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一块法治宣传栏。南江县以《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在每个宗教活动场所显眼位置设立一块法治宣传栏,由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统一指导,规范内容,定期更新,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将党的方针政策呈现给广大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
发放一本法治宣传册。将《宗教事务条例》、“六进五创”等内容收集整理,制定《宗教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向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发放2000余份。利用宗教活动期间,开展宣传推广10余场次,切实提高宗教界人士的法治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
新建一个法治图书角。深入开展“报刊图书进寺观教堂活动”,在各个宗教活动场所设立法治图书角,指导佛教协会和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定期举办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会,定期对佛教居士、基督教信徒等进行法律知识测试,督促引导宗教教职人员自学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
邀请一名法治宣讲员。会同县司法局在每个活动场所明确一名法治宣讲员,定期前往活动场所举办法治讲座,提供法律服务。以“法律进寺观教堂活动”“法官进统战领域”等活动为依托,深入开展法治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共累计开展法治培训宣讲30余场次。
配备一名法治联络员。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由宗教场所所在村(社区)支部书记担任法治联络员,负责法律知识宣讲、法治讲座和法治活动等的协调对接工作,定期检查更新法治宣传栏、法治图书报刊,并收集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南江县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