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船山区召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区委常委李顺通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民宗局分管领导、各乡镇(街道)统战委员和园区党群工作部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安排部署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详细解读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测评指标》。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有形有感有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入开展。要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要对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目标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深入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持续提升创建工作质效。要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要把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中心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确保创建工作出新出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