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利州区委书记张勋图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精神。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佘燕从《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及核心要义进行了领学。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好《条例》。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纳入各级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干部学法考核,在全区上下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好《条例》。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学深悟透、学懂弄通《条例》的精髓要义和精神实质,站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高度,将《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精准把握,准确运用。要深入贯彻,带头落实好《条例》。全区各级党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履行好《条例》规定的职责,结合各自职能职责,落实好配套保障措施,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定期研究解决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重大问题,带头开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相关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民族团结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