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石棉县委书记罗刚主持召开十五届第60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张瑜锋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西琼、县政协主席陈洪忠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的出台实施,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成果,是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举措,是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的具体实践,将为四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一要扎实抓好学习宣传。将《条例》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和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县委党校、社会主义学校教学内容,纳入“八五”普法工作的重点普法任务,推动《条例》精神落地落实。二要及时融入民族工作指导。紧紧围绕《条例》精神,以高质量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升级版为目标,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功保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称号;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文化铸魂,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以打造“雅西明珠·贡嘎门户”为抓手,强力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以推动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为导向,深入实施“三项计划”,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以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为底线,立足共建共治共管共享,坚持“三治”融合,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三要切实把握工作关键环节。实行清单化、制度化、责任化“三化”管理,加大对《条例》的研究,建立完善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体制机制,确保《条例》精神长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