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西昌市召开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2023年工作推进会,副市长马思林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罗佳出席会议并讲话,西昌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统战委员、行政村(社区)统战联络员、民主党派代表、宗教人士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市创建办副主任刘剑雄就《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试行)》作出了解读,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
新村街道海河社区、西昌市人民医院就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医院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作出了交流发言。
罗佳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省、州、市关于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上来,将责任落实到人,把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要认真对照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达标情况自查摸底和“回头看”工作,逐项逐条进行查漏补缺,加快补齐短板;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深入挖掘创建工作载体,认真总结提炼突出本乡镇(街道)、本部门的特色亮点,全面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水平;要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团结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全力以赴开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