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州市通川区委书记李祝荣主持召开常委会会议,会前学法专题学习《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区总工会主席陈升涛进行领学。
会议强调,一要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各区级部门和乡镇街委要把深入学习宣传《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把《条例》纳入今年“八五”普法的内容,持续开展《条例》“七进”(进机关、学校、院坝、社区、企业、56路“民族团结号”公交专线、宗教活动场所)活动,营造学习宣传《条例》的浓厚氛围。二要突出创建重点工作。准确领会把握《条例》中的重要内容,与通川区民族工作重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启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三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基层社会治理结合起来,依法处理民族领域的矛盾纠纷,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确保通川区各族群众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通川区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