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旺苍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总体目标,始终把民族团结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按照“1234”工作模式,全力助推广元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开创了新时期旺苍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1”,即突出“1”条主线。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旺苍县推进广元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县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切实推动旺苍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2”,即用好“2”块阵地。一是用好线下宣传阵地。结合民族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宣传展板、横幅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在全县公路主干道上新增大型宣传标语15幅,利用“村村响”广播、LED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相关知识500余条,发放民族团结进步倡议书、应知应会宣传折页、《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资料2万余份,在全县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随处可见。二是用好线上宣传阵地。在旺苍融媒APP上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相关应知应会知识,并积极发动各级各部门利用电视、短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QQ群等各类媒介发布民族政策、工作动态和先进事迹等信息200余条,使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有声有色”。
“3”,即提升“3”个点位。一是中国红军城。深入挖掘红四方面军在旺苍开展民族工作的政策主张和感人事迹,讲好为红军备干粮、为红军打草鞋等各族群众在旺苍共同生活、团结战斗的故事以及壮族将军欧致富、西南民大创始人王维舟等英雄事迹,将红色文化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机融合,把中国红军城建成传承民族团结与革命精神的“红色学院”,中国红军城被命名为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二是刘瑞龙红军小学。结合校园文化建设,打造校园民族文化画廊和民族文化图书角,将民族团结教育通过多种方式融入语文、德育、音乐、美术、舞蹈等学科中去,让学生体会各民族异彩纷呈的民族文化魅力,让民族团结进步种子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编排的三句半《民族团结共富裕》、舞蹈《幸福的格桑花》、音乐剧《杜鹃花又开》多次在大型活动中展演,原创红色音乐剧《爷爷的马灯》荣获四川省2021年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校园舞台剧二等奖,刘瑞龙红军小学被命名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三是治城社区。依托社区民族工作站,持续做好社区少数民族就业、就医、上学等服务,并积极收集民族团结典型故事11个,编印《红军城里民族团结花正艳》民族团结小故事书本,讲好身边各族群众团结奋斗、共同发展的故事,促进社区民族团结和睦,治城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
“4”,即开展“4”大活动。一是深入推进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以宣讲团、现场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民族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活动23场次,大力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晓度。二是扎实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活动。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列入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培训内容,积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4场次,受训300余人。三是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常态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村)、进学校、进军(警)营、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景区等,打造“七进+”示范单位7个。四是积极开展“同运动·一家亲”活动。组织发动我县教育系统各学校积极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校园舞台剧展评和“同运动·一家亲”活动,开展体育运动6项,旺苍县实验小学荣获四川省2022—2023年“同运动·一家亲”活动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