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广安市工商联召开职工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刘春华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宪法规定、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传递出党和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进一步释放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鲜明信号,必将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
会议强调,民营经济促进法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法治意义。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不仅从法律层面赋予了工商联的职责使命,也为做好新时代工商联工作,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提出了更高要求。
会议要求,全市工商联机关干部要把宣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与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要抓学习,逐条逐句逐字学习法律条文、准确理解法律逻辑,深刻理解法律的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要抓宣传,充分利用工商联“一网一号一刊一讲堂”宣传矩阵、执委小组活动、入企调研、“1+1”实践创新工作开展等契机,在广大民营企业和商协会组织中大力宣传阐释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要意义,将法律宣传与解读延伸到“基层末梢”。要抓落实,广泛收集民营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沟通与联系,借智借力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各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保障举措落实落细,不断提升依法服务民营经济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