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评选表彰工作安排,在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州县两级审核公示、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四川省藏传佛教文明和谐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和先进寺管会(局、所)、优秀寺管干部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拟表彰71座四川省藏传佛教文明和谐寺庙、146名四川省藏传佛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25个四川省涉藏地区先进寺管会(局、所)、50名四川省涉藏地区优秀寺管干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2月20日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8—86603942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青羊东一路2号
四川省藏传佛教文明和谐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和先进寺管会(局、所)、优秀寺管干部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