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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 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
http://www.sctyzx.gov.cn/  (2022-04-14 20:08:36)  来源:四川统一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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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深入分析广元背靠大西北、连接大西南,地处四川“北大门”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多的特殊区位和市情的基础上,广元市决定在我省少数民族散居地区率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4月13日,广元市委书记邹自景主持召开市委八届第28次常委会议,专题就市政府党组提请审定的《广元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方案(送审稿)》进行审议,并对率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广元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方万云代表市政府汇报方案起草的基本情况、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讨论发言中,广元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正永专题汇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重大意义、面临的形势任务、加快推进的重点事项,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同意《广元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方案(送审稿)》,决定成立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为双组长的广元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实施,从有关县区和部门抽调相关人员充实到创建办公室,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邹自景指出,广元作为少数民族散居地区,积极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础性工作,是立足市情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载体,对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邹自景强调,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认真对标对表国家民委印发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和《广元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各方面工作,特别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示范点的培育打造、创建氛围的营造,全力以赴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确保创建成功。

市委常委、市政府领导和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