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喜德县拉克乡民族团结进步新村
2011年以来,凉山采取集中资金、集中投入的方式,实施“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建设项目42个,目前已完成36个。重点进行特色民居新建、民居风貌改造、民俗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等民生项目,覆盖彝族、傈僳族、布依族、蒙古族(摩梭)、藏族、回族、汉族,惠及人口2.4万人,累计投入5.46亿元,其中两项资金1.74亿元,县市财政投入0.86亿元,整合行业资金1.76亿元,农户投工投劳折资1.1亿元。
图为:冕宁县复兴镇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建设村
一是坚持组织保障。县(市)级领导包村负责,相关部门在政策倾斜、技术指导、资金整合等方面,群策群力、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民宗局、联乡单位专人驻村配合,乡(镇)、村细化管理责任,切实做到项目实施有人员、有责任、有任务,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坚持高效整合。加强整合力度,实施捆绑投入。普格县、雷波县把“异地搬迁移民扶贫”“彝家新寨建设”与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建设结合起来,整村推进,提高资金整合效益。会东县以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建设为平台,以旅游开发项目为载体,招商引资共同发展,合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建设。
三是坚持群众参与。采取群众一事一议和村民大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发动群众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筹措资金,投工投劳,参与培训,检测项目,管理设施,发展产业,充分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成立新村项目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负责项目组织实施,投工投劳、自筹资金的制订落实,项目质量监督和资金来源、使用进行公告公示。
四是坚持严格管理。项目实施县(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资金,做到专户、专账、专款专用,实行资金来源、使用、结算等定时公示、公告制。县(市)领导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项目实施县(市)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内容,严格技术标准,开展检测工作,把好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关。同时抓好有关项目实施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和管理,为检查验收、绩效评估、总结经验、挖掘典型等做好基础资料工作。村项目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实施全面监管,引导帮助受益村、受益农户一起制定村规民约,落实好项目的后期管理,确保项目发挥长期效益和综合效益。
图为:宁南县民族团结新村修到哪里,产业就发展到哪里,路也修到哪里
五是坚持发展产业。各新村抓住本地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多种经营为补充,培育和发展特色产业,农户的收入大幅增加,各新村产业有支撑、群众增收有保障、持续发展有基础的格局初步形成。村民实现增收2691.45万元,村民人均增收1125元,增收幅度达到30%以上。宁南县跑马乡色格村在实施民族团结进步新村中,大力发展烤烟、畜牧等产业项目,实现全面脱贫。冕宁县复兴镇建设村新建优质草莓、蓝莓基地等,群众收入大幅提高。
图为:喜德县拉克乡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建好后,村民围着篝火跳起欢乐的舞蹈
六是坚持宣传引导。将民族团结新村建设和彝区健康文明新生活运动有机结合,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和“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不断更新观念,革除陋习,有效推动基层治理,切实增强团结奋进的民族“共同体”意识。
(凉山州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