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宗教活动场所主体责任、民宗部门监管责任和相关乡镇属地责任,着力查风险、治隐患、防事故,以宗教领域稳定平安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建立安全工作机制,做到有章可循。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制度》《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制度》《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制度》和“三定三禁”等相关制度,即: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演练,严禁违规用火用电用气,严禁违规开展经营性活动,严禁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工作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宣传,播放警示教育片及公益广告,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通报金阳“8·21”山洪灾害等重大安全事故教训,要求宗教活动场所引以为戒。元旦、春节、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等重点时段,都下发通知,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作出专项部署,并派出工作组深入活动场所督导,播放警示教育片及公益广告,张贴消防宣传海报,免费发放《消防安全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还邀请消防大队给宗教教职人员上消防安全课,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使用教学;在人员密集场所等,利用LED显示屏、标语横幅等载体,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推送安全提示短信息,开展高僧大德进寺宣讲、教职人员培训、微信小程序推送等方式宣讲安全知识;精心定制一批宣传小礼品以及各类宣传资料6千余册,切实将安全知识送到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群众的手中,激发大家“人人了解安全、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热情,让更多的群众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三是精心编制安全预案,认真开展演练。县民宗局指导6个宗教活动场所修订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预案》《大型宗教活动食品安全预案》等,在完善预案的同时做好处置应急演练6次和做好形势研判3次,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上报信息,为做好安全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是完善设施设备保障,加强应急处置。全县6座宗教活动场所100%配备灭火器、微型消防站、消防水池及相应的取水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通道、完成电气线路老化改造;2座配建消防栓,占30%;2座宗教活动场所设有避雷设施,占30%;成立宗教教职人员和干部组成的志愿消防队伍,确保活动场所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形成灭火力量,在第一时间进行初期处置。每年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志愿消防队员应对突发火灾的灭火、疏散、救援等能力,定期组织志愿消防队开展消防安全巡逻检查,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平安稳定。
五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问题整改。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消防器材、生活用电线路、食品安全和维稳等10次排查检查。针对发现的消防器材老旧、过期、缺失和损坏,物品摆放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更换损坏过期的消防器材,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工作,配足消防应急水源,规范场所内柴火、生活用品及杂物等的存放,活动场所对大殿实行“人离断电灭烛”、安排人员每天在大殿值更守夜、对佛像前木质供桌用铁皮包裹或用瓷砖铺盖、少点或不点酥油灯、长明灯,用电子灯替换酥油灯、在室外设置铁质框架供群众集中供灯等,着力消除安全隐患。
(何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