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宗教工作精神,推进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两级责任制规范化建设,健全落实主体在区、延伸到镇(街道)、落实到村(社区)、规范到点的工作网络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纳溪区全面落实宗教工作主体责任,成立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督导全区宗教工作;15个镇(街道)全面落实宗教工作属地专管责任,成立统战工作室,明确党(工)委副书记分管宗教工作,落实1名专兼职人员从事宗教工作;176个行政村(社区)全面落实宗教工作一线协管责任,支部书记为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居)民主任兼任宗教工作协管员。确保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在基层落地落实。(中共纳溪区委统战部 罗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