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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扬大会
http://www.sctyzx.gov.cn/  (2019-10-17 22:48:00)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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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9月27日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部署,10月17日上午,中共泸州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扬大会在南苑会议中心召开。市委书记刘强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刘文芝莅会指导,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杨林兴主持会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上午9点,会议开始,全体起立,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会议首先为受到全国、省级表彰命名的3个单位,市级表扬的25个先进集体和59名先进个人,29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教育基地和示范单位颁奖授牌;市教育体育局、叙永县、古蔺县等结合教育均衡发展、脱贫攻坚等不同方面就如何做好民族团结工作作交流发言。

刘强在讲话中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民族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目标,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抓手,着力破解制约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难题,确保到2020年,全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少数民族事业进一步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不断开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市委、市政府秘书长和有关副秘书长,泸州军分区有关负责人,市委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人大外侨民宗委、市政协民宗外侨委主要负责人,各区县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各区县党委统战部长、政府分管负责人、民宗局局长,各民族乡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泸高校及承担“9+3”教学任务的职业技术学校主要负责人,以及受表扬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被命名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主要负责人等共计180余人参加会议。

(泸州市委统战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