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颁布以来,泸县主动作为,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开展新《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工作。
以会“说法”。县委中心组、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学习《条例》,认认真真读,原原本本学,新旧对比,领会要意,吃透精神,掌握核心。
以宣“说法”。按照“责任点对点”“宣传面对面”工作思路,发动镇(街道)统战干事、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利用图解宣传单、问答宣传画等,重点宣传“两维护”“两明确”“两规范”等内容,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700余份,接受咨询120余次。通过“大美泸县”“龙城统战”等微信公众号,以视频、图例等形式,普及县、镇(街道)、村(社区)宗教工作三级网络管理服务内容,进一步厘清各级宗教工作思路。
以讲“说法”。邀请人社、文物、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结合《条例》内容举办县民宗工作业务培训会,对文物保护、财产权利、安全责任、教职人员社会保障等《条例》规定内容进行分类详解,指导场所健全工作制度、履行工作职责、完善工作资料。
以案“说法”。邀请民建泸县基层委员会副主委、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静结合《某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违规案》《某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事故纠纷案》等案例,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强化财务管理、安全责任划分意识,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泸县县委统战部 李士波、鲁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