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后,泸州市及时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
一是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题。10月22日,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市民宗局《关于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及贯彻落实建议的报告》,23日,市委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党组《关于学习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建议情况汇报》,原文学习了省委彭清华书记的重要讲话,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彭清华书记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部署要求,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抓紧抓实抓好,扎好民族团结同心结、画好民族繁荣同心圆、走好民族复兴同心路,不断推进我市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二是纳入全市民族工作干部培训内容。21日-22日,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民族工作干部培训班,传达学习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邀省民宗委监督检查处、经济处及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领导,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基层统战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等专题进行了辅导。
三是纳入工作谋划推动工作落实。市委统战部中心组、职工大会学习后,市委常委、统战部长付小平强调:全市统战、民宗系统要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把握新时代推动民族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不断推进我市民族工作创新发展;要贯彻《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六进”活动,大力开展示范创建,为泸州争创全省和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凝聚磅礴的精神力量;要深入推进民族地区巩固脱贫和乡村振兴,把握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在现行标准下消除绝对贫困阶段特征,着力发展产业、促进就业,指导少数民族待遇县编制好十四五规划,统筹布局实施少数民族乡村振兴示范乡(村)、省和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发挥整合效应,推进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
(泸州市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