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市级宗教团体的规范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2024年2月2日,泸州市民宗局召集市级宗教团体30余名领导班子成员召开“市级宗教团体2023年度工作总结会”。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曾一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民宗局副局长罗月主持,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胡宁。
会议再次重温了《宗教团体管理办法》,传达学习了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省民宗委(局)主任(局长)会议精神和近期安全工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市民宗局通报了2023年全市宗教工作开展情况及2024年工作打算,听取了各市级宗教团体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的汇报,并对市级宗教团体及班子成员开展了民主测评。
会议充分肯定了各市级宗教团体2023年取得的工作成绩,原则同意各团体2024年工作计划。会议要求,一是各团体要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宗教政策法规,提高思想认识,始终与党同心同向同行。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平稳有序推进各团体换届工作,建立完善宗教界内部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规范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和宗教教职人员管理。三是要进一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进程,继续组织宗教界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国爱教爱家乡”主题教育活动和宗教活动场所“五进”活动,深入挖掘本宗教、各场所文化资源、先进人物、典型事例,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文化交流活动,继续开展示范创建,推动有条件的场所提档升级。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继续开展崇俭戒奢活动,防范打击佛教道教商业化、伊斯兰教极端思想传播、天主教地下势力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等非法宗教活动,筑牢宗教界抵御境外渗透思想防线。五是要进一步维护宗教领域安全稳定,落实市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保场所安全责任和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场所的安全检查指导,给予场所安全整改支持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