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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出台统战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http://www.sctyzx.gov.cn/  (2016-02-19 15:5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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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彭山区委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立足本地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工作中的长期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规定。

        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形成大统战格局。《实施办法》明确提出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联席会议制度。规定区委统战部部长由区委常委担任或者兼任,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同时兼任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和组织部副部长(管理党外干部),外侨台办主任兼任统战部副部长。要求各乡镇党委落实分管领导,配备统战委员,设立党委的区级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统战工作,形成大统战工作格局。

        二是搭建平台,完善工作机制。《实施办法》主要针对一些重点领域工作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推动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协商民主建设方面,提出要制定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直接向区委提出建议制度,畅通信息反馈渠道。要坚持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党员县级领导干部每人每年要同党外代表人士开展谈心活动不少于2次;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方面,提出要健全党外代表人士选拔任用机制,建立和完善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平时不定期沟通情况,及时交换意见。

        三是明确职责,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党外干部的提拔由统战部负责提名,要求统战部门认真做好党外干部的发现、推荐、培养。要求积极配备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推进党外干部担任政府部门行政正职,其中任正职的比例为10%左右,力争两年内达到2名以上。(黄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