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区委高度重视统战工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及《四川省〈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精神,依据区内资源状况,科学研判,在3个乡镇、5个街道设置统战委员。明确了统战委员职责为做好乡镇人大代表、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商会、民族宗教、港澳台侨、新乡贤等统一战线工作。
(彭山区委统战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