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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四机制加强特约监督工作
http://www.sctyzx.gov.cn/  (2015-05-05 16:4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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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油市委统战部从2008年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以来,不断探索建立完善四项机制,深入开展特约监督工作,为推进党外人士基层协商民主提供坚实的保障和服务。
      一是建立特约监督员聘任机制。与市政协、市纠风办制定下发了《江油市特约监督工作制度》和《关于聘请党外代表人士担任职能部门特约监督员的通知》文件,进一步明确特约监督员的任职条件、权利、义务和工作职责,完善部门聘请特约监督员程序,使特约监督员在行使监督权力时有章可循。全市12个政府职能部门聘请了75名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特约监督员。
      二是建立特约监督员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特约监督各项工作机制,使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各部门重要政策措施、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政策性文件、资讯等信息及时向特约监督员通报。建立会议列席制度,各部门研究重点工作,讨论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关会议,以及认为需要特约监督员参加的会议要邀请特约监督员列席参加。建立双向交流制度,各部门要为特约监督员行使监督权力创造条件和帮助,一年要召开4次特约监督员工作会议,开展各类检查调研活动要邀请特约监督员参加,一年不少于4次。建立联合调研制度,各部门要与特约监督员一起根据全市中心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定一个课题进行联合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建立情况反馈制度,各部门对特约监督员在调查暗访中了解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认真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与此同时,特约监督员认真履行宣传员、调查员、协调员和监督员的职责,每人每年提出意见建议不低于24条,有力促进政府部门的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
      三是建立特约监督员考核机制。为防止特约监督工作流于形式,审查单位和特约监督员是否正确履行职责,建立特约监督员考核机制。由市委统战部会同市纪委、市委目督办年终考核12个单位是否配合特约监督员行使调查权、监督权、评议权、建议权,对特约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立办理回复情况等。特约监督员填写履职情况表,市委统战部考核特约监督员参加会议、调研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是否达到规定条数等。
      四是建立特约监督员协调机制。加强与市人大、政协、纪委、市委目督办等部门的沟通,由市委统战部牵头协调,通过定期召开特约监督工作会议,向各有关单位通报情况、交流信息,使各单位做到主动对接、及时沟通、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及时协调处理在特约监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加强特约监督工作管理,严肃特约监督工作纪律,共同推进特约监督这一基层协商民主的平台建设。 (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