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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江油:“40条”惠企政策注入经济发展强劲动力
http://www.sctyzx.gov.cn/  (2023-09-12 23:35:42)  来源:四川统一战线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细化中央和省、绵阳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决策部署举措,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近日,江油市出台了《江油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若干政策》涵盖市场主体、金融、科技创新、工业、品牌、人才等10个方面,出台了40条针对性强激励措施,实现了“真金白银”惠企力度支撑。

《若干政策》中首次对新增市场主体进行政策支持,实行首办“个转企”分类奖励。对2022年1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首办转型为独立法人企业正常经营满1年,依法缴纳税款且名下至少1人购买社保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正常经营满2年,依法缴纳税款且名下至少1人购买社保的,实行“5000元+5000元”的分年奖励。对转型企业,在三年过渡期内发放2000元/年的财务代理服务费补贴。同时,对2023年9月1日后登记注册为“企业”的市场主体,给予5000元奖励。正常经营满1年,依法缴纳税款且名下至少1人购买社保的,再奖励5000元,并自企业注册之日起连续三年向企业发放2000元/年的财务代理服务费补贴。

《若干政策》中加强和拓展了金融支持力度,从推广“制惠贷”“园保贷”“税电指数贷”、支持银行机构将LPR下调和财政贴息奖补传导至贷款利率、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落实上市挂牌企业财政补助、加大“园保贷”“政采贷”“农民住房财产权保证贷”“创业担保贷”推广力度等7个方面,给予金融硬支持。

《若干政策》出台7条政策用于支持科技创新,力度在江油历史上空前。对国内外科研院所、“双一流”高校、知名企业来江油设立或联合组建新型研发机构的,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对企事业单位首次认定的国、省、绵阳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绵阳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企业科技创新成果经评价为国内先进及以上的奖励20万元;对进行“卡脖子”“国产替代”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并建成产线的奖励30万元;对年度技术合同交易总额在1亿元以下的按照万分之一的标准给予补助,1亿元及以上的按照万分之三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对主导制定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主导修订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参与制定和修订国家、行业标准的按主导标准的60%金额给予一次性补助;主导制定地方标准的企事业单位,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主导制定团体标准的企事业单位,一次性补助1万元。对在江油市注册的科研机构及企业获得国家审定通过的畜牧、水产新品种的,给予每个品种5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国家、省级审定通过的杂交水稻新品种的,除享受绵阳及以上相关奖励政策外,分别给予每个品种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若干政策》加强了品牌建设支持,对成功申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企事业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在江企业搭建品牌商品营销平台,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开设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定制店和体验店,支持新品首发进展会、进商场、进商圈。对引进国内国际知名品牌的企业,根据品牌知名度、企业规模(上市企业、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等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支持构建综合商圈和特色商业街区。支持企业提升品质化、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新建改建商圈和特色商业街基础设施、配套设施,抓好营销宣传和信息平台、诚信体系建设等,并根据商圈和特色商业街的打造水平,给予投资单位或日常运营管理单位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若干政策》对工业发展支持力度依然不减,加大奖励金额。同时,首次将“两化融合”、数字经济纳入支持政策。支持工业企业实施两化深度融合和数字化转型,支持工业互联网开发、应用和产业化。对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定(含评定登记提升)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经国、省、绵阳市认定的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类试点示范、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类试点示范、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等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若干政策》从6个方面加强对建筑和房地产业支持。对当年成功申报入库(含外地转注本地)且当年完成建筑业产值1亿元及以上的资质等级建筑企业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晋升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励;晋升建筑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我市注册的建筑企业,年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5亿元、1亿元且依法完清税收并入统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万元奖励。对当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在2万平方米及以上、3万平方米及以上、4万平方米及以上、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

《若干政策》还对现代服务业、农业、文化旅游业和人才引进加强支持。

(江油市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