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是宗教工作任务较重的大县。县内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有19个宗教活动场所,信教群众约8万人。今年以来,三台县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安排,以“四个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四个到位”,全面提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水平。截至目前,全县19个宗教活动场所未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分工到位。按照各自职责,确定县乡村三级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第一,成立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长任组长,县民宗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县委统战部民宗股、县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行业管理责任,统一安排部署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第二,各宗教活动场所属地乡镇,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和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抓实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第三,各宗教活动场所由场所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抓实抓细场所消防安全各项工作,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具体到事。
二、强化宣传引导,确保消防意识到位。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通过宣传、培训、演练等举措,促进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有效落实。一方面,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在19个宗教活动场所内外悬挂消防安全标语50余条、张贴消防宣传海报300余张,利用广播播放消防安全注意事项300余条次,在微信、QQ等工作群转发典型火灾案例、消防安全宣传视频或文章150余条次,发放消防安全知识手册500余册,切实提升了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另一方面,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管委会成员、教职人员代表和信教群众代表200余人次,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桌面演练2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3次,进一步提升了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隐患发现到位。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亦是如此。第一,组建检查工作组。县民宗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广旅局、消防大队等单位,成立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组,并制定检查清单,明确检查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第二,开展全覆盖排查。在重大节假日、宗教活动开展前,定期对全县19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40余次。在非重大时间节点,不定期对19个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开展随机检查,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全域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和盲区。第三,确保消防物资准备到位。在督查中,重点关注宗教活动场所是否按照要求安装消防栓、灭火器等物资,是否标明安全逃生通道等标识,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工作台账、做好值班值守等工作。今年以来,全县19个宗教活动场所已新增(更换)灭火器80余个,裸露电线穿管50余米,新增(更换)安全逃生通道标识200余个。
四、强化风险研判,确保预警提醒到位。始终坚持“事后追责,不如事前负责”的原则,尽职尽责抓实抓细风险预警工作。一方面,科学开展风险评估。对监督排查中发现的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和研判,及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严格销号管理。对发放整改通知书的宗教活动场所,要求安排专人专班负责整改落实。县民宗局建立消防安全工作台账,定期督导回访,实行销号制管理,确保宗教活动场所不“带病开放”。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事故。
(三台县民宗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