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攀莲镇新北社区辖区面积1.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447户,12663人,其中彝族、傈僳族、回族、白族、藏族等少数民族人口2411人,占社区总人口的19%。近几年来,米易县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时代主题,在攀莲镇新北社区积极探索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通过夯实基础、增强认同、强化引领、凝聚共识等举措,攀莲镇新北社区成功创建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为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提供了示范。
一是机制与责任结合,夯实工作基础。成立了由社区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社区居委会主任为副组长,社区干部任组员的民族示范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制定了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建立了《党员联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居民会议制度》等20多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少数民族信息库,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对少数民族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各行业典型代表及热心民族工作的积极分子情况逐一上门登记,并对少数民族家庭中的党员家庭、军人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数据进行采集,完善书面台账和电子台账,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管理服务工作提供了前提和基础;创建工作进“网格”,社区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将工作职责落实到社区10个网格,坚持把创建工作与网格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时,把创建任务和社会救助、就业指导、医疗卫生、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服务下沉至网格,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形成了创建工作有人抓、责任细化到人头的工作格局。
二是宣传与教育结合,增强文化认同。社区把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宣传工作主线。制作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的景观展板、文化墙,广告宣传牌、宣传展板、宣传画、开展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利用QQ群,LED显示屏、微信群、社区宣传栏等形式对居民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和优秀民族文化;以网格为单位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走访、宣传和服务,使广大少数民族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促进各民族群众自觉维护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免费开放服务设施11处,拓展居民活动场地近10万余平方米,组建文体活动队伍5支,常态举办春节游园活动、篮球友谊赛、“端午粽飘香”等文体、志愿活动。积极创建“社区群众大舞台”等文化品牌,与驻社区单位、党组织报到单位、群团组织等联办文体联谊活动。社区10余名少数民族居民成为了社区合唱队、舞蹈队的“主力”队员,带领社区“会说一句民族语言、会唱一首民族歌曲、会跳一个民族舞蹈、会讲一个民族故事”的居民越来越多,实现了民族优秀文化交融,社区居民的文化认同感不断增强,铸牢了民族团结和睦的“根”和“魂”。
三是评选与创建结合,突出示范引领。实行少数民族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着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社区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家庭等评比活动。对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环境卫生、乐于奉献等评选,表彰和奖励模范家庭、先进个人,通过示范引领,“以先进倒逼后进”。同时在先进典型的激励上,社区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对创先争优家庭进行表彰和激励,让少数民族享受到自觉践行模范行为带来的实惠。
四是治理与民生结合,凝聚行动共识。坚持把创建活动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与爱国主义教育和做守法公民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和谐社区结合起来,与扶贫帮困、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具体困难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结合起来。牢牢抓住“改善民生”这一重点,不断提升社区各族群众的归属感、幸福感、自豪感。近年来,社区先后争取项目资金1000余万元,集中为社区居民解决了一批居民“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开展少数民族技能培训、就业指导20余次,解决8人就业问题,成功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各类矛盾纠纷10余件,成功率达90%以上。“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成为社区各族居民的广泛共识和具体行动,使少数民族逐渐融入社区大家庭,共同参与和管理社区事务,进一步巩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社会治理格局和民族团结进步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米易县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