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统战部部长任组长的宗教场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全县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的领导。向全县11个宗教场所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县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营山县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工作预案》。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制作消防安全宣传片,通过营山统战系统微信群、QQ群等平台广泛宣传,向统一战线成员、信教群众、少数民族对象发放消防宣传资料1000余份,在宗教场所悬挂宣传标语30余幅,引导广大群众文明上香、文明祭祖,严防宗教场所、林区引发消防事故发生。
三是强化工作督导。县委统战部成立三个工作督导组,深入全县11个宗教场所,督促各个宗教场所坚决做到“四个务必”,一是务必细化消防工作预案,二是务必成立一支消防应急队伍,三是务必配置一套消防设施,四是务必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四是强化消防演练。县委统战部组织全县宗教场所教职人员,邀请县消防队进行消防培训,增强各宗教场所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应对消防事故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