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昌市为压紧压实营商环境工作责任,激励广大干部创新改革、主动作为,出台了《隆昌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全力打造成渝地区营商环境新高地。
一是立框架,明确对象、内容两大要素。由营商办和目标绩效办组成考核组,对13名牵头市领导、23个牵头部门、13个镇(街道),在指标评价、氛围营造、企业诉求办理、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等8个方面进行考核。
二是评分值,落实季度、年终二重考核。每季度对牵头市领导、牵头部门、镇(街道)在“走上去”对接工作情况、问题整改、诉求办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等6个方面打分,配合部门得分按照牵头部门评分的50%标准执行。按照季度考核得分占60%、年终占40%进行计分,汇总形成部门、镇(街道)年终总得分,根据年终总得分进行年度排名。
三是用结果,推动表扬、追责双向运行。将排名结果纳入市领导个人年度考核、部门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能力评估内容,对表现突出的部门、镇(街道)、个人,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表扬,作为干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提拔任用依据;对得分靠后,或造成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未完成、问题整改不到位、指标评价排名靠后,以及出现重大失误、不良影响和负面舆情的,对牵头部门、镇(街道)负责人追责问责、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