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民委(民委发〔2021〕110 号)命名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米易县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称号。
米易县是攀西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有26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4.416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9.2%,是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
近年来,米易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
米易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为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在国家创建标准“七进”基础上增加到“十二进”,即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宗教场所、进学校、进农村、进医院、进景区、进协会、进工地、进现代农业园区。全面引导各行各业、各族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创建,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中央、省、市、县民族团结示范单位覆盖率达到92.6%以上。
坚持把创建活动作为夯实全县发展基础、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实现全县通村水泥路硬化率100%,全县村村通客车率达到100%,少数民族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率达100%,全县民族乡镇和村实现卫生院、卫生室全覆盖,民族地区乡镇、村文化阵地建设全部完成,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通讯网络全覆盖。
米易县始终把实现各族群众共同富裕作为最终目标。全面形成安宁河谷稻菜轮作、二半山区特色水果、中高山区优质林果“三大产业带”,带动群众户均增收6000元以上。提前三年率先实现24个贫困村和12917人本地户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如期高质量完成1015户5263人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脱贫任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较2016年实现翻番。
在创建工作中,米易县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为抓手,全方位、立体式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规,覆盖面达100%。充分挖掘本土文化品牌和民族文化对外交流文艺精品,塑造具有米易特色的民族风情和奋斗精神,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下一步,米易县将全面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推动民族大团结、大融合、大发展,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奋力谱写新时代米易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米易县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