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吕小平带领执法检查组到米易开展贯彻落实《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吉斌、县政府副县长袁华嵘及县级相关领导陪同。
检查组先后深入白坡彝族乡中心小学校、西番村民族团结示范村、高龙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以及四川省传统村落白马镇田坝村,通过现场察看、实地走访、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民族团结示范项目建设、民族地区义务教育、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基层治理三治融合模式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就米易县在项目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基层治理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
检查组指出,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要充分认识《条例》对于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落实好法定职责,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观念,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要聚焦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目标,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为抓手,切实把贯彻落实《条例》成效转化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米易县委统战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