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四川统一战线 > 统战工作 > 正文
泸州市叙永县“三个导向”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http://www.sctyzx.gov.cn/  (2019-05-10 20:26:01)  来源:
分享到: 更多

坚持责任导向,高位统筹强保障。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明确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建立健全县委政府领导,统战部门协调,乡镇、部门主战的创建工作体系,进一步压实责任、过细工作。组织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召开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动员部署大会,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创建举措,全面打响示范创建攻坚战。

 

坚持问题导向,对标补短夯基础。对标“一超两不愁三保障”,深入民族地区开展脱贫攻坚调查研究,找准短板和症结,积极协调相关力量加以解决。去年以来,安排4500余万元用于少数民族村寨公路、饮水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事业发展,着力改善民族地区民生保障。立足实际,依托海升公司等龙头企业,在5个少数民族乡大力发展甜橙、烤烟、甜柿、折耳根、冰脆李等4万余亩,并结合少数民族风情发展特色旅游业,拓宽少数民族同胞增收渠道和致富后劲。聚焦少数民族干部配备,定向招录少数民族公务员15名,进一步配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积极推荐120人次少数民族干部参加省市相关培训,举办全县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力促民族干部素质提升;加大少数民族干部使用力度,实现少数民族乡少数民族乡长配备率达100%。

坚持结果导向,强化治理促和谐。以维护民族团结为导向,探索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工作机制,设立民族团结法庭,抽调少数民族法官组建办案团队,考察任命26名少数民族人民陪审员,专门负责全县涉少数民族矛盾纠纷调解和民商案件审理,协助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在调解中,通过双语交流、“少数民族习惯法”调解审判等措施,不断提高服判息诉率和调解满意度,有力维护民族地区和谐稳定。2018年来,民族团结法庭受理涉少数民族案件221件,化解矛盾纠纷179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同时,以民族团结法庭巡回审判、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活动为载体,深入民族村寨、学校等宣传党的民族方针政策和法规,帮助少数民族同胞提高法制意识,树立正确的民族观。

(叙永县县委统战部供稿)

上一条:泸州民建开展军民共建活动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