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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无党派人士,自贡市贡井区知联会理事,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帆。她用忠诚践行誓言,用勤奋书写担当,能动履职深化检察监督,追求极致维护公平正义,在新时代贡井检察事业新征程上留下无悔的奋斗身影。

厉行法治

指控犯罪无所畏惧

几年前夏天的一个夜晚,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用楼梯进入一居民家中进行盗窃,当李某被房主发现后,犯罪嫌疑人李某不仅无视对方的警告反而继续在其家中停留,并用钢珠枪对房主进行射击,伺机逃离现场。不久,李某便被警方抓获,该案移送到贡井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杨帆在对案件审查的过程中,根据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法律规定,依法对李某作出了犯盗窃罪转换为犯抢劫罪的指控,由于犯罪性质由轻罪变更为重罪,量刑刑期会相应的增长,这原本公正的办案结果引起了被告人李某的强烈不满,认为杨帆她们在故意刁难他,抵触情绪十分严重。

认真查阅案卷材料,核查案件事实

在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时,面对被告人李某咄咄逼人的目光和无理狡辩,杨帆沉着冷静的出示了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等一系列环环相扣的证据,将被告人李某的无理辩解一一驳斥。这时被告人恼羞成怒,当即打断庭审,公开对杨帆等出庭检察官进行辱骂并且扬言自己一旦出狱,一定会进行报复。

面对穷凶极恶的李某,她丝毫不惧,义正言辞地指出:被告人李某因犯罪曾两次被法院判刑,且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经过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法院最终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0年。一场被称为“正义与邪恶之战”的诉讼,最终以女检察官们的出色表现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组织干警认真讨论案件

事后,杨帆说:“女子公诉人”,就是法律赋予了这柔弱的身躯以强大的灵魂,就应当在邪恶面前毫不畏惧、在威胁面前绝不低头,当好法律的不屈捍卫者和永恒坚守者。

司法为民

传递法治正能量

多年来,杨帆在工作中对严重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也展现了女性独有的细腻和温柔。面对无助的被害人,她慷慨解囊,面对弱势群体,她积极扶助。

下基层扶贫慰问

在一起抗诉案件重新改判后,针对其中一个被告人的两个孩子和父亲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杨帆多次前往该被告人户籍所在地和服刑地,深入到社区和其家属暂住地,帮助落实了被告人子女的抚养和老人赡养的相关事宜,诠释了法律的人性关怀。

工作中,杨帆还非常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6年以来,杨帆带领检察院的女检察官和青年检察官们成立了“贡井区人民检察院青年检察官法制教育宣讲团”,先后走进校园、社区、镇街开展以“幼女如何防范性侵害”“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健康成长,拒绝校园暴力”等为主题的专题法制讲座。并探索推动贡井区人民检察院与自贡市第五人民医院、自贡市旭川中学合作模式,在自贡市旭川中学建立了自贡市第一个“未成年人心灵关爱辅导中心”,建成“检、校、医”共建长效工作机制,得到了社会各界及家长的好评。

从检32年,杨帆怀着对工作的执着和忠诚,对法律的信仰,主办和参办公诉案件448件512人,做到了“零无罪、零错案、零违纪、零投诉”;获得了首届“检察情怀、精彩人生——感动四川检察人物”、全市“优秀办案能手”、全市“检察业务尖子”等称号。她还带领科室先后荣获了自贡市三八红旗集体、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1.14案省级二等功公诉办案组”、市级“三等功集体”等10多项荣誉,并将公诉科创建成为自贡市、四川省和全国的“巾帼文明岗”,被人们亲切地称为“女子公诉科”。她乘风破浪、勇往直前,用自己的青春书写了一幅幅美丽的法律画卷。

(贡井区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