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从源头上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有必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一直以来,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存在“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源于生态产品自身商品属性的非标准化,另一方面是源于生态产品市场供给质量良莠不齐,“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屡屡发生。生态产品的非标准化,绝大多数情况是产品自身属性决定的,比如藉由生态旅游进行价值转化的生态产品,产品的非标准化表现为虚拟服务,难以准确度量和横向比较。然而,生态产品市场供给质量的标准不统一、不权威,可以通过建立生态产品评级机制体系来改变。
为此,全国人大代表罗霞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性,设立社会公信力强的权威生态产品评级机构
以生态有机农产品为例,不同机构评级标准不一、口径不同,缺乏一个对生态有机产品一锤定音的评级机构。非政府背景的产品评级机构,往往趋于追求过度商业化,为争取更高的市场份额,存在人为降低产品评级标准的风险,导致市场上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有损于整个行业评级标准的公信力,不利于产业的长期发展。我国政府在长期的社会治理中,积累了足够的社会公信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设立政府背景的生态产品权威评级机构,既可行,又紧迫。
二、细化生态产品评级标准,综合考虑标准的专业性、可度量性、全面性
生态产品的价值,最终要与践行新发展理念的深度、广度成正比,才有助于正向激励人们积极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生态产品评级标准,要将含“绿”量作为最核心的审评参数,比如:区别于旧有的生产、发展模式,根据绿色转型后生产的产品每单位体积(或重量)降低碳排放的单位数,定义相应的含“绿”等级。有了评级标准后,生态产品的消费者,将会结合自身健康需求、环保、个体喜好等要素,自主选择相应评级的生态产品。既有助于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不再陷于目前市场中生态产品的供给乱局;又有助于优质的生态产品的价值变现,刺激市场主体投入更多经济、技术等资源追求生产符合更严苛评级标准的高质量产品。
三、坚持生态产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目前在我国部分地区,已具备针对部分生态产品的评级标准,比如成都市以建设公园城市示范区为指引,针对生态产品的价值逐步形成了区域性的评价标准。然而,这些区域性的评级标准,一则随着时间的推移、新发展经验的积累、技术条件的进步,会逐步变化;二则,区域局限性突出,不具备全国范围内的统一认证基础。建立较长时间内口径一致、全国范围内通用认可的评级标准,对生态产品价值的转化意义重大。
四、适度放开生态产品的定价权,发挥不同评级的杠杆效应
生态产品,不同于传统工业高污染、低成本、大批量同质化制作工艺下的产成品,本身在技术、环境成本等方面就偏高。部分生态产品,由于其属于居民日常生活物资,易被限定最高价格水平,即使该产品获得更高的评级标准,也无法获取更高的定价,导致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发挥不充分,打击生态产品供给方的积极性。我们既要秉承兼容并包、自由选择的原则,允许市场中产品品类的多样性,逐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又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利用评级机制,推动更多更优质的生态产品投向市场。
(致川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