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川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营造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个强化”厚植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基础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持续做到民族团结进步“六个纳入”,树牢“三个离不开”、增强“五个认同”,涌现出了永昌镇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税务局等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开展好每年农历6月的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让党的民族政策法规深入人心。
二是强化品牌创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切实推动永昌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工作,申报“5·12”地震纪念馆、羌族民俗博物馆为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命名县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10个,建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先进展示园1处。
三是强化文化引领。建成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入选首批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上榜首届“中国文化百强县”,获评“中国羌绣之乡”,“欢庆羌年”入选全国优秀群众文化品牌。制作视频《五十六个民族和党旗在一起》代表羌族入选国家民委庆祝建党一百年展播。《坚持的背后是信仰》入选四川省优秀作品线上展播。
“三个突出”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禹羌特色
一是突出大禹文化交流。连续三年成功举办“海峡两岸大禹文化交流活动”,来自海峡两岸和数十个国家及地区的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等嘉宾代表出席现场活动,汇聚起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
二是突出羌族文化治理。探索出“三羌共治”(羌人、羌风、羌俗)矛盾化解新机制,做到“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对待”,设立“尔姆调解室”,传承羌族人民“尔姆孜巴”议话坪调解古习俗,邀请羌人最为敬仰和信任的“释比”“老命人”等羌族首领参与羌人之间矛盾化解,为基层治理增添羌族魅力。
三是突出民族区域自治。用好自治地方立法权,获批实施《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苔子茶古茶树保护条例》《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8部自治法规,提高了依法治理和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让民族区域自治活力在羌山大地迸发。
“三个着力”共建民族团结进步美好家园
一是着力县域经济发展。成功挺进全省少数民族县“前十强”,跻身“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获评“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模范县”。2021年我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8.11亿元,增长8.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405元,增长8.9%,高于全市平均水平(8.7%)0.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95元,增长10.7%,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0.5%)0.2个百分点,均居全市第1位。为民族团结进步贡献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是着力全面脱贫攻坚。始终以贫困不除、愧对历史的责任担当,不获全胜、绝不收兵的坚定意志,在羌乡大地打响脱贫攻坚战。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9.5亿元,93个贫困村出列、20539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各族群众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通信难、上学难等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三是着力民生事业改善。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累计完成322个民生实事项目,民生支出占比始终保持在70%左右。年均城镇新增就业2500人,累计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22万人。全面实施民族地区十五年免费教育计划,学前教育公办园占比居全市第一,义务教育实现“3个100%”。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满。
下一步,北川将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聚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新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民族特色产业、民族文化等,将民族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为加快建成全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北川而努力奋斗。
(北川县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