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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李正国: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市场化调解工作
http://www.sctyzx.gov.cn/  (2024-03-06 19:28:26)  来源:四川统一战线

律师调解制度滥觞于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制度创新,自2017年10月最高法、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的意见》以来,律师调解已在全国范围开展,属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内容。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四川省委会副主委、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正国将提交《关于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市场化调解工作的提案》,建议制定有关政策,为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市场化调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律师调解相较于传统的人民调解,具有专业性强、适用性广的优势。”李正国深有体会,据他介绍,现实中大量涉诉矛盾均集中在劳动争议、物业服务、网络侵权、医患纠纷、公司股权、金融等方面的纠纷,其类型与复杂程度,都对调解员的专业技能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也是律师参与调解所独特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所在。

“若能深入挖掘律师调解制度潜能、充分发挥律师调解制度优势,将更有利于及时化解民商事纠纷,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节省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

此外,李正国认为,目前律师调解也面临着社会认可度不高、律师参与积极性不强等现实困境。究其原因,律师调解市场化发育程度不足是重要因素。为更好激发律师调解制度的内生动力、规范调解收费标准、提升律师调解工作质量,他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制定有关政策,为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市场化调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有利于提升律师调解的公信力,建议制定相关政策,明确律师调解的性质定位、职能职责、运行机制、监督管理等内容,探索设立专门的律师调解中立机构、拓宽律师参与调解的渠道和案件范围等,为律师调解提供政策法律依据和工作指导。

二是探索建立公平合理的收费制度,加强律师调解费用保障,推动律师调解持续深入高质量发展。《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的意见》所确立的律师调解收费原则是“低价、有偿”,但并未统一标准。建立公平合理的收费制度,能够促进优秀律师参与调解的积极性。从当事人角度出发,当事人显然也更倾向于选择资深、优秀的律师参与其中,实现案件实质调解。律师调解采取市场化收费方式,相较于有关部门的补贴方式,显然也更能激发该项制度实践的内生动力。

三是加大对律师调解的宣传力度。建议政法部门及有关媒体,利用多种信息平台加大宣传律师调解制度的作用与优势,增强律师调解的社会公信力,鼓励当事人优先选择律师调解途径,为律师调解健康发展助力,为律师参与调解营造良好氛围,让律师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民事纠纷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