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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为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出实招
http://www.sctyzx.gov.cn/  (2014-11-17 11:3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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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雅安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从“优、强、活、保、扩”五个方面切入,抢抓灾后重建机遇,着力推进灾区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优”发展环境。一是建立民企“软环境”协调服务中心,依法帮助民营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凡收费文件规定标准有幅度的,按照最低标准执行。不得违规收取检查费用,不得搭车收费或拉赞助以及违规开展达标评比活动。三是支持民营企业扩大就业,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对符合享受地震灾区社会保险缓缴政策的,及时办理缓缴手续。四是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五是政府采购优先考虑我市民营企业的名、优、特、新产品。
      二、“强”金融支持。一是支持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设立民营小微企业专营服务机构,开发小微金融服务产品。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以股权、信托、租赁、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支持民营企业进行“五权”(即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股权出资、债券转股权)融资。三是稳妥推进企业相互担保的“联保贷款”担保模式。积极鼓励、支持雅安市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向政府扶持的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四是完善政府对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发放新增贷款的奖励办法。
      三、“活”扶持政策。一是市财政安排资金用于“助保贷”风险补偿资金,启动实施“助保贷”担保工作,缓解民营企业融资担保难的问题。二是对列入升规计划且升规成功的民营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和补助等支持。三是对符合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企业或者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四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四、“保”要素基础。一是把民营企业用地纳入各地年度用地计划统筹安排,与国有企业享有同等待遇。民间投资项目用地符合《划拨供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二是充分发挥电力优势,用好丰水期富余电量消纳资金和每年15亿度留存电量政策。市经济信息化、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制定完善全市要素保障办法和要素应急保障办法,协调保障煤、电、水、气、油、运输等生产要素的日常供给落实到位。四是制订民营企业领军人才和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定期组织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创业者开展管理提升培训。五是加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政府特殊津贴、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优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
      五、“扩”投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以独资、控股、参股等形式,参与交通运输和能源建设;支持投资水电、新能源产业、支持投标勘探开采矿产资源。支持参与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支持设立金融(融资)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企业财务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鼓励采取股权转让、业主招标、特许权经营转让等方法参与市政建设。鼓励参与水利工程、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和社会福利事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