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源县印发服务业发展激励政策,重点支持个体工商户、规模以上工业、金融等服务企业做大做强。
鼓励县内同行业的个体工商户成立联盟公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立批发公司,对联盟公司成功纳入“规上”“限上”统计,且每年增速高于市下行业指标增速奋斗目标的,按批发行业30万元、零售行业20万元、住宿和餐饮行业10万元标准分三年进行奖励。对规上工业企业剥离的服务业企业成功纳入“规上”“限上”统计,且每年增速高于市下行业指标增速奋斗目标的,按30万元标准分三年进行奖励。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指标完成全年县下目标任务,分别一次性奖励县内对指标贡献最大的前三名金融机构10万元、5万元、3万元。
(汉源县委统战部 供稿)